关于申报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科研机构岗位的通知
为切实加强科研机构管理,统筹规划我院科研机构建设工作,推动科研机构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发展,现公开征选研究机构相关岗位人员,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:
一、科研机构基本情况
名 称 | 批准单位 | 批 文 | |
1 |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-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| 省教育厅 | 苏教社政[2009]22号 |
2 | 南京体育学院奥林匹克教育研究中心 | 南京体院 | 院发[2016]83号 |
3 | 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| 南京体院 | 校发[2019]50号 |
二、机构岗位设置
中心主任:各1人
中心副主任:各1人
研究团队负责人:各1-2人
三、岗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正教授或正高级职称;
(2)具备博士学位的副教授
(二)科研条件
科研能力科研能力较强,科研水平较高,近3年来(2018年1月1日起至今)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1)具备其中1项:A.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;B.1篇以上论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被SCI、SSCI收录;C.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以上(15万字以上,独立完成或排名第一);D.担任主编出版省级以上统编教材1部以上;E.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(含高校统编教材,主编或副主编)1部以上(15万字以上,独立完成或排名第一),且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以上。(2)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(包括国家一级学会科研成果奖)(等级内额定人数)。(3)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。(4)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,并在应用推广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(首位)。(5)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的研究成果(相关成果必须提供原件、政府相关部门采纳、批示的证明)。
四、遴选程序
遴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(一)个人申报
1.个人申报。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有资格申报。申报者请填写《岗位自荐表》,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(科研、教学成果材料和有关获奖证书)。
2.学院评选。依据选拔条件,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,认真考察、择优推荐,经院部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。
3.学院推荐。向学校管理部门推荐组织机构人选。
五、报送要求
请意向教师于6月8日前将个人《岗位自荐表》(见附件1)和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学办公楼302室。
联系人:郭卫玲
联系电话:19962033239
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
2021年6月3日